三部门:电池消费税政策9月1日起分步调整

来源: 新华社2026-07-17 17:27:45
  


(资料图)

新华社北京7月17日电(记者申铖)记者7月17日从财政部了解到,财政部、海关总署、税务总局近日发布公告,明确自2026年9月1日起,分步调整部分电池产品消费税政策。

我国当前对电池征收4%的消费税,这是从2015年2月起开始实施的税收政策。政策同时明确,对包括锂原电池、锂离子蓄电池、太阳能电池在内的七类电池免征消费税。

根据公告,此次政策调整将分类分步对部分电池恢复征收消费税。自2026年9月1日起,对无汞原电池、金属氢化物镍蓄电池、锂原电池、锂离子蓄电池、全钒液流电池按照2%税率征收消费税;自2027年9月1日起,按照4%税率征收消费税。自2027年4月1日起,对光伏电池(又称“太阳能电池”)按照2%税率征收消费税;自2028年4月1日起,按照4%税率征收消费税。

同时,部分新技术电池在一定期限内享受消费税免税优惠。根据公告,自2026年9月1日起至2028年12月31日,对钠离子电池、固态电池、燃料电池及光伏电池中的钙钛矿电池、叠层电池、砷化镓电池免征消费税。

业内人士称,总的来看,此次政策调整顺应我国电池产业发展形势变化,有利于更好发挥消费税调节作用,促进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;有利于促进电池行业健康高质量发展,推动行业技术进步和产业升级。(完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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